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新洲区是湖北省武汉市的远城区之一,位于武汉市东北部、大别山余脉南端、长江中游北岸,界于东经114°30′—115°5′和北纬30°35′—30°2′之间,东邻黄冈市团风县,西接武汉市黄陂区,南与武汉市洪山区、鄂州市华容区隔江相望,北与黄冈市红安县、麻城市毗邻交错,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,山岗与河流呈“川”字型排列,俗称“一江(长江)、两湖(武湖、涨渡湖)、三河(举水河、倒水、沙河)、四岗(楼寨岗、叶顾岗、长岭岗、仓阳岗)”,为武汉东部水陆门户。1951年6月建立新洲县,隶于黄冈地区。1983年8月划归武汉市管辖,1998年9月撤县设区,成为武汉市的一个新型城区。全区版图面积1500.66平方公里,其中陆地占82%,水域占18%;2017年常住人口105万人,辖10街3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风景旅游区,是全国闻名的“双孢蘑菇之乡”、“建筑之乡”,享誉荆楚的“教育之乡”和“民间艺术之乡”。区政府所在地邾城是武汉市的卫星城,阳逻开发区是市区共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。